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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2   作者: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师发20243号)要求,现将2024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本校未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已聘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国公民。

、网上报名

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自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报学校人事处职改办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的全套申请材料由学校人事处统一报教育厅审查。网上报名时间:20243258:0042518:00。

三、申请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各准备一份,务必按顺序整理: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网报系统导出)。

(二)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一张(办证用,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非大陆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认证书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二级乙等及以上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普通话网报系统未通过验核的需要填写附件1,并将普通话原件扫描件发送到邮箱cdrsczgb@cdu.edu.cn,以普通话考试省名及姓名命名,如“山东+张三”。四川省考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登记证书申报系统无法验证通过的,本人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核验:http://www.cltt.org/提交打印的网站查询结果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可免除普通话水平要求。

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具备任一即可

体检并填写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2复印件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附件3),双面打印填写,需贴照片,能力测试学科应与申请学科一致;教育类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学位证书复印件具备任一即可

申请人与学校签署的岗位聘用合同所有页复印件(按原件1:1复印合同需在有效期内

(九)社会保险清单(连续六个月打印至20244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近期连续六个月,编内申请人提供,可在四川人社APP下载打印或到营门口社保大厦二楼机关事业单位受理区柜台打印)、《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近期连续六个月,编外申请人提供,可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

(十)四川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材料审核单(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按要求如实填写该审核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在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一份无需签字盖章(附件6、7)

十一学校附属医院申请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20239月-2024年6月的课程表复印件,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递交材料时,须提供上述复印件原件供查验。

四、递交材料时间、联系人

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24517(星期五)17:00。申请者进入网上办事大厅搜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模块进行相关信息填报,提交后由所在学院初审;纸质版材料由所在学院汇总递交至人事处职改办(行政保障中心A321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84616356。

五、相关说明

(一)注意网上报名和现场递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网上报名工作单位填写“成都大学”,不填写二级单位名称;“职业”栏选填“在职教学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申请任教学科”一致;网报确认点选择成都大学”。辅导员只能申请思政类教师资格证。

(三)按《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中的项目进行体检,我校申请人统一自行到学校附属医院体检中心体检不得在其他医院体检

 ( 四 )《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中的项目不得漏检,如心电图、B超、胸部X光片等。怀孕免做胸部X光的,须提供医院妊娠证明。体检表结论处须有明确的合格字样、医生签名及体检章,否则,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将不予审核通过。

(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由所在学院或学科归属学院组织开展并填写测试成绩和意见。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方式及评分标准严格按照附件4要求实施。

(六)若以前申请未审批通过的,本次申请须重新在网上报名并按规定重新提交全套申请材料(附件5

为方便申报咨询答疑及联系申报人,请申请人务必加申报QQ群(772852191),申请加群时请备注:学院及姓名。

附件

1. 普通话网报验核未通过人员汇总表

2.  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3.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4.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方式及评分标准

5.  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高校初审材料清单

6.  四川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材料审核单(学院签字盖章)

7. 四川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材料审核单




                                    成都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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