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19﹞29号)文件精神, 学校开展选拔推荐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含)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三、推荐名额及要求
各二级单位限推荐1名参加选拔,学校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1名,全国最终选拔出10名教书育人楷模。
请各单位要严把思想政治关, 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1.推选工作情况报告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签字并加盖所在二级单位公章。
2.《2019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1)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签字并加盖所在二级单位公章。
3.推荐人选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市(州)/高校”。同时,请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工作内容命名。
4.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严格参照提供的样例(详见附件2)提供材料,内容要翔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
报送时间:4月18日上午12点以前按要求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219室),电子版发送至cdrsc_szk@cd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x
附件2_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doc
人事处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