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文件精神,我校将进行“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校内选拔推荐工作,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统筹推荐,保证推荐质量。
一、选派计划
(一)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留学人员主要通过国内推选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也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
(三)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三)我校全职在岗教职工。在我校工作满两年(到校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4日),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级,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此前参加过脱产进修、公派出国的教师,需完成协议规定的满工作量服务年限,方可再次申报。
(四)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2.两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五)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六)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七)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八)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详见《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
(九)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选派程序及申请材料报送时间
(一)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附件1),并附个人简历一份,由申请人所在学院(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盖章。
(二)推荐学院(部门)于1月4日12:00前将《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交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219室),由人事处对教师申报资格集中审核。逾期不予办理。
(三)人事处将审核通过的《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报送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四)经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后,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交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B109室),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一提交至相关受理单位。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为2019年1月5日至1月14日。
申请材料及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 12:00前。
(五)上级部门统一组织项目评审,录取结果将于2019年3月下旬公布。录取人员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手续办理,并完成学校相关出国(境)手续。
四、需特别注意的问题
(一)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0年6月30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如无特殊情况,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
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推荐单位应加强对申请人资格审核,避免同单位申请人扎堆申报外方同一单位同一导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外语达标人员,同时对因为工作无法保证顺利派出的人员建议暂缓推荐或不予推荐。
(二)各学院(部门)要在推荐时明确留学人员学习任务要求,按任务目标及上级要求做好派出人员行前教育及跟踪管理测评等相关工作。
五、项目联系人
人事处:刘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28-84616042;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杨老师、于老师,联系电话:028-84616316。
附件1.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doc
2. 《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3.《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人事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