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8   作者: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我省2017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705号)要求,现将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自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911日?1015日,报名时间段:每个工作日8:00?18:00(如遇特殊情况需关闭网站另行通知)。注意网上报名“工作单位”统一填写为“成都学院”。

 

    二、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中的纸质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下列顺序整理:

    (一)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要求双面打印,申请人在每份申请表第二页的承诺书上签名;

    (二)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最高学历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20161020日以后体检并填写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五)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六)《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此表需由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七)《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式一份),要求双面印制填写;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在校期间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

    (八)《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九)学校签署的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编外在岗人员还需提交学校为其购买近半年的社会保险清单复印件;

    (十)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证书使用)。

    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审核。

 

    三、递交材料时间、联系人

    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1710161700。申请材料递交至人事处职改办(行政楼218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邹老师,联系电话:84616356

 

    四、相关说明

    (一)注意网上报名和递交材料的截止时间,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网上报名工作单位“成都学院”后不要加带二级单位名称,比如“成都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成都学院临床医学院”等。

    (三)申请人具备非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如“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讲师”等,须参加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四)按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要求,申请人体检的有效期为一年,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中,从20161020日以后至今未体检过的申请人,须按《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中的项目进行体检(请申请人自行到学校附属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在20161020日以后新进校并体检的申请人,交入职时填写的申请教师资格体检表复印件。

    《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中的项目除两对半不做以外,其余项目不得漏检,如心电图、B超、胸部X光片等。漏检项目必须补检,否则,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将不予审核通过。

    体检表上照片处须有医院印章;结论处须有明确的合格字样、医生签名及体检章。

    (五)《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可在成大人事处网页下载中心职称评审栏内下载。

    (六)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由所在学院(部)或学科归属学院(部)组织开展并填写测试成绩和意见。面试和试讲成绩需同时填写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栏中。

    (七)若以前申请未审批通过的,本次申请须重新在网上报名并按规定重新提交全套申请材料。


   

                                                  成都大学人事处

                                                   201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