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资金资助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函〔2017〕153号),现就我校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资金资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管理期内的第十批和第十一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可申请“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支持经费”(以下简称培养支持经费):
(一)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两化”互动和城乡统筹发展战略,落实“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及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发展振兴规划,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解决其发展中关键技术难题和瓶颈问题需要资助的;
(二)围绕加快培育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和五大新兴先导性服务业,做大做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七大特色优势产业,推进全省自然科学、工程科学技术、农业科学技术、卫生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发展,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需要资助的;
(三)主持或主要承担省部级及其以上重大项目或高、新技术项目,急需购置小型仪器设备或工作经费短缺的;
(四)对本学科、专业的前沿课题或新兴、交叉学科、专业进行探索性研究,有可能取得重要成果需要资助的;
(五)经同行专家鉴定具有重大学术、技术价值的著作或论文,因出版或发表需要资助的;
(六)参加国(境)内外重要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或赴国(境)外短期进修、进行合作研究,以及邀请国(境)内外专家来川工作等经费不足的;
(七)其他开展有发展前景的学术、技术工作需要资助的。
二、经费用途
培养支持经费按每年每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予以资助,对周期较长的项目可连续资助,最长不超过3年,主要用于购置科研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出版学术专著、聘用助手、调研论证、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等。
三、材料报送
(一)《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支持经费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三份;
(二)《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支持经费申请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一份。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4月27日下午四点。
(二)报送地点:行政楼219室;联系人:樊老师;联系电话:84616355。
(三)word格式电子数据文件发送至发送至cdrsc_szk@cdu.edu.cn。
(四)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报送时间逾期者,不予受理。
附件:1.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支持经费申请书.doc
2.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支持经费申请项目汇总表.doc
人事处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