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中,因部分进入证明材料原件校验环节的考生未参加校验,或其所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招聘公告的要求,现按招聘公告的规定,按照相关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以下人员进入材料校验(以姓氏笔画为序):
一、专任教师岗B(1人)
冷丽君
二、专任教师岗C(2人)
陈红宇 詹 夏
三、专任教师岗D(1人)
赵 征
四、教辅岗(4人)
李 丽 余 瑶 宋 帅 赵艺烛
五、辅导员岗(5人)
王 爽 代 波 包洋帆 杨 龙 符丹丹
请以上考生于2019年7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携以下材料到成都大学318办公室参加校验。
1. 《准考证》。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本人签字确认的《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
4.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如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
报考岗位要求具有3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的人员,系高校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与合同相对应的社保缴纳存单;系高校编制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与合同相对应的社保缴纳存单;系已离职的原高校工作人员的,须提供与原工作高校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和与合同相对应的社保缴纳存单。
6. 报考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或所在基层党支部出具的证明。
7. 岗位应聘资格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未尽事宜,请向成都大学人事处咨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4616225
成都大学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