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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派教师赴台参加合作办学项目师资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30   作者: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的综合素质,促进我校与台湾铭传大学优势学科共建,推进合作办学项目的顺利实施。学校决定启动2016年赴台合作办学项目师资培训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拓展教师学术视野,加强校际交流,学习前沿教学理念、教学方法、特色课程,促进合作办学项目教师专业教学能力提升,提升合作办学质量。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14天(拟定201610月中旬派出,具体时间以台办批复为准)  

培训地点:台湾铭传大学  

 

三、培训内容  

(一)学习合作办学项目所涉课程建设、课堂管理、教学技术和教学评估等内容。 

(二)学习和了解台湾铭传大学先进课程设计方法、课程研发手段和课程评价体系等。

 

四、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 热爱学校,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我校在岗专任教师,到校工作满三年,年度考核合格,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岁,年龄超过50岁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须为正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630日)。  

(四)根据现有合作项目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在报名人员中,优先选送从事管理类、传播类、设计类专业教学的教师;优先考虑未参加过学校脱产进修、公派出国的教师。

 

五、选派名额

计划派出20人,原则上各类专业拟派出不超过8人。

 

六、报名方法  

请报名教师完整填写《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附件1),交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学院根据教师报名情况,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建设需要进行推荐,并填写《成都大学2016年赴台参加合作办学项目师资培训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于76日中午12:00点前将报名材料统一报送交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219),逾期不再受理。

 

相关事项请咨询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4616316

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陈晶;电话:84616042

 

附件: 1.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doc

       2.成都大学2016年赴台参加合作办学项目师资培训推荐人选一览表.xls

 人事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6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