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报送2015年秋校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需求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实验教辅岗位和职能部门及直属业务部门专技岗位。
(二)管理岗位:空缺的职能部门管理岗位以及学院三办中的管理岗位。
二、聘用方式
招聘对象应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所聘人员实行校聘人事代理方式。
三、报审程序
(一)各学院、各部门拟定并报送招聘需求计划
2015年秋校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招聘需求计划应在核定的职数内拟定。各学院、部门在2015年10月12日17:00前,报送《2015年秋校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见附件1;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严格按照填
表说明要求填报)。请将电子文档和签字盖章的纸质文档一并交至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324室)。
辅导员岗位招聘需求计划由各学院交学生处审查后,由学生处统一报送人事处;实验教辅岗位招聘需求计划由各学院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查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一报送人事处;空缺的学院办公室管理岗位招聘需求计划由各学院交学校办公室审查后,由学校办公室统一报送人事处;空缺的学院教务办公室管理岗位招聘需求计划由各学院交教务处审查后,由教务处统一报送人事处;其他岗位招聘需求计划直接报送至人事处。
(二)人事处根据各岗位核定的职数对报送的需求计划进行初审,将意见反馈各学院、各部门。
(三)各学院、各部门对需求计划进行调整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报送人事处。
(四)人事处汇总整理需求计划,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核。
(五)需求计划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五、人事处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青、陈静、吴志强
电 话:84616225,84616040
附件1.2015年秋校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xls
2.研究生专业设置表.xls
人 事 处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