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我校于2016年9月启动了公开选调舞蹈教师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原件校验工作安排: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按电话通知时间携带《报名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公函、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即报考者与所在高校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高校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成都大学参加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校验。地点:成都大学行政楼220办公室;联系电话:84616225;联系人:刘老师。
二、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何洋托美次仁。
三、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考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的,不能参加考试。考试具体安排见《考试通知书》。
成都大学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