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保证2014年7、8月校内津补贴按时发放,请各学院、各部门于7月1日下午5:00前将2014年7、8月学院、部门党政负责人津补贴表三准时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9室)。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实验技术中心、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研室还需要报送7、8月津贴发放金额的公示情况。
联系电话:84616355
联系人:肖老师
人事处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