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18?40号)文件精神, 学校开展选拔推荐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含)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三、推荐名额及要求
各二级单位限推荐1名参加选拔,学校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1名,全国最终选拔出10名教书育人楷模。
请各单位要严把思想政治关,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甄选,优中选优。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1.推选工作情况报告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签字并加盖所在二级单位公章。
2.《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1)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签字并加盖所在二级单位公章。
3.推荐人选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二级单位”。同时,请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正在开展的工作内容命名。
4.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附件2)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求材料准确、内容翔实、细节生动、感染力强,要有具体工作事例,要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
报送时间:5月18日下午4点以前按要求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219室),电子版发送至cdrsc_szk@cd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rar
附件2: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样例.zip
人事处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