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8年度成都市师德标兵有关事宜的通知》(成教办?2018?31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学校在职教师。
二、基本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要求,热爱祖国,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
(二)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真心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行为世范。真诚倾听学生呼声,回应学生关切,建立融洽师生关系。用好课堂讲坛等校园阵地,自觉抵制错误思想、不良风气及不文明现象,以实际行动为学生指引正确成长方向,积极增添社会正能量。
(三)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道德高尚、业务精湛,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四)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能,在教学、科研中成绩显著。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限推荐1名参加评选,学校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1名。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1.《2018年成都市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一式四份;其中一份签字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2.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一式六份,3000字以内;其中一份签字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3推荐人选公示材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签字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4.推荐人选工作微视频一份。
5.报送时间:2018年5月31日下午4点以前按要求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219室),电子版发送至cdrsc_szk@cd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2018年度成都市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rar
人事处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