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8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4〕136号)文件精神,我校将推选1名教师参加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一)我校专任教师。在我校工作满两年(到校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5日),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级,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在高校从事教学五年以上,45岁以下(含45岁)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含40岁)兼具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资助方式
教育部每人每学年资助8000元。访问学者所需费用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送材料
教学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并将填写完整的《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1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见附件3,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以及导师同意接收的证明材料于2014年3月31日中午12:00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9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为提高录取率,申请教师应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推荐表》。
(二)其他相关事宜见可《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或查询武汉中心网页:keep://www.train.whu.edu.cn。
(三)联系方式
成都大学人事处联系人:郭静姝,陈红;联系电话:84616355
武汉中心联系人:陈鹏;联系电话:027-68756294
附件:1. 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选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4〕136号).rar
2.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doc
3.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
人事处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