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校聘(人事代理)岗位招聘规定程序,经个人报名、依据应聘人员的政治条件、学历和专业背景、特长及获奖等情况进行材料审核,按进入综合考核人员与招聘名额10:1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选。
学校于2018年10月23日、25日组织了综合考核初试、材料原件校验,以综合考核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进入复试人数与招聘岗位3:1的比例,依次确定6人进入综合考核复试(名单附后,以姓氏笔画为序),现公示如下:
王珏 李怡蕾 李超 张依舟 张晨曦 陈天
公示期2018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17:00。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成都大学人事处或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反映,联系电话:84616225,84616226。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成都大学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