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成都学院(成都大学) “1315”人才工程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为全面落实“人才强校” 战略,推进高层次人才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学校学科发展水平,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1315”人才工程实施办法》(成大校〔2011〕58 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于近期开展“1315”人才工程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遴选工作,请老师积极申报。
申报对象:
1、学科带头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5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具体内容及申报遴选工作安排见附件1。
各申报单位请于2012年 9月13日将申报表(附件2、3、4,不装订)、相关材料(包括材料目录、成果复印件,装订成册)和汇总表(附件5)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9室),电子申报表、汇总表发送至1905420582@qq.com。
联系人:邱露,陈红
电话:84616355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