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为做好2015年划拨给各学院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队伍建设费的预算编制工作,根据学校财务工作要求,请做好2015年队伍建设费的预算申报工作,并提交《2015年学院(中心)队伍建设费预算申报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
(一)限定开支范围。
(二)限定新教师培养导师指导费、聘请校外专家培训费、教师培训费、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资料费等具体限额。
(三)报送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的设定
绩效目标即要具体明确、科学可行、又要客观、务实,而且要可衡量、可操作、可考核,在预算执行期内可达到。绩效目标设定格式参照2013年成都市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三、申请金额限度
2015年各学院、中心队伍建设费的标准按1000元/教师(不含学工专技和院领导)的标准进行预算,申请金额限度不超过此标准。
四、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中心)于2014年7月4日17:00前将《2015年学院(中心)队伍建设费预算申报书》报送行政楼319室,电子文档发送至1905420582@qq.com。
联系人:陈红 肖晓
联系电话:84616355
附件:2015年学院中心队伍建设费预算申报书.
人事处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