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学校“1315”人才工程第二批学科学术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聘期过半,经学校研究决定,将于2016年9月起对其聘期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检查时间:2016年9月-2016年10月。请受聘教师于2016年9月12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219)办公室。
2. 报送材料:请在阅读《成都大学“1315”人才工程任务完成情况中期检查表》(附件)填表说明后,严格比照1315各层次人才中期科研考核标准,对应在表中填写聘期任务及完成情况,并详细列出支撑材料目录,打印后由受聘教师学科归属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所有支撑材料原件由受聘教师学科归属学院审核,复印件中每一份材料都须由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所有支撑材料复印件连同附件表格一起报送;同时将附件表格以“1315+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所在单位+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cdrsc_szk@cdu.edu.cn。
3. 请受聘教师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并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有效。
联系人:樊老师、郑老师、曾老师 028-84616355
附件:成都大学“1315”人才工程任务完成情况中期检查表.doc
人 事 处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