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1]75号)》精神,现就我校开展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正式工作人员,可以申请核准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其所获得的荣誉、称号、成果等计算至2011年3月31日止。
(二)根据川人办发〔2009〕168号文件规定,2006年7月1日以来至本单位首次实施岗位聘用时已退休且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的人员,2003年初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实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时,已经推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中符合政策规定离岗待退且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的人员(不含2006年7月1日以前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本次可以参照《办法》规定申请核准确定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其所获得的荣誉、称号、成果等计算至本人退休或者离岗待退时止。
二、基本条件
(一)聘用在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的在岗在职正式工作人员,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1.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荣誉称号获得者。
2.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3.符合国家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以及行业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任职条件具体规定的人员。
(二)连续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4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用正高级岗位期间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选项条件一(附件1)规定的基本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三)连续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12年以上,且聘用正高级岗位期间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选项条件二(附件2)规定的一项基本条件者;连续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9年以上,且聘用正高级岗位期间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选项条件二规定的两项基本条件者;连续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6年以上,且聘用正高级岗位期间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选项条件二规定的三项基本条件者,可以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四)省委、省政府实施重大人才引进项目引进的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拔尖专业技术人才,可以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规定,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三、申报材料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请审核表》(附件3 一式四份)
(二)《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三)个人获得的荣誉、称号、成果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递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请审核表》,并于2011年3月17日(周四)17:00前将《审核表》、《岗位聘用合同》和个人获得的荣誉、称号、成果等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06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
(二)学校初审、上报
学校根据岗位申报条件,对申请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评议,经公示无异议后,产生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报主管部门。
2011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相关政策,请登录人事处网页:
http://rsc.cd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肖老师
联系电话:84616355
附件:
1.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选项条件一.doc
2.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选项条件二.doc
3.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请审核表.doc
成都大学人事处
2011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