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必须办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实施《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培养规划(2013-2017年)》,全面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四川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2015年全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原则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满5年。
2.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认真钻研教学内容,改革创新教学方法,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工作基础良好,工作业绩突出,教学效果好。
3.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参加过中宣部、教育部组织举办的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班;近3年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或成员承担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任务项目或省级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课题;国家级或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或成员;国家级或省级优秀教学团队成员。
二、申报和材料报送工作
1.符合条件的教师,将本人申报材料的电子档和纸质档于2015年5月8日17:00前交政治学院学院办公室。申报材料包括“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表”(附件2)5份,结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申请评审书”(附件3)5份。
申报人应围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一线教学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结合自身学术特长、前期研究成果和教学实践经验自行提出教学型研究课题,填写附件2.
2.政治学院根据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由学校结合初审意见和申报材料,最终确定1名推荐人员。
三、资助与管理方式
1.省教育厅对入选“全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的教师,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任务项目形式,每人给予1万元资助。
2.入选者在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要按照《四川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履行结项手续。研究成果包括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教学成果(教案、课件等);培养期间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情况、教学效果及社会影响等。
附件:
1.《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5年全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表》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申请评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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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政治学院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