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我校将开展2015-2016学年度华中师范大学国内访问学者报名工作,推荐选派工作要求如下:
一、选派条件
(一)我校在岗教师,在我校工作满两年(到校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日),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级,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具有较坚实的专业知识和基础理论知识,有较强的独立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能力的副教授和优秀讲师。
二、收费及资助标准
文、理科专业培训费:10000元/年,住宿费3000元/年。
音乐、美术类培训费:15000元/年,住宿费3000元/年。
申请培训半年者培训费按60%收取。
参加国内访问学者资助标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请有意向申报该项目的教师自行与华中师范大学相关学科、专业的导师联系,并填写《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附件2)、《高等学校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附件3),经学院审批通过后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9室)审批。
经人事处审批通过且获得华中师范大学研修通知书的教师,须按学校相关规定签订培训进修协议并办理后续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详情见《华中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度接受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招生简章》,或查询教育部中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网页:http://spzx.ccnu.edu.cn/index.asp。
(二)联系方式
成都大学人事处联系人:郭静姝,邱露;联系电话:84616355
教育部中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张法光;联系电话:027-67863531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度接受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招生简章.rar
2.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doc
3.高等学校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doc
人事处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