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我省开展201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2〕 2号)(见附件1)的规定和要求,请各学院(部门)拟申请认定人员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时限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材料准备,并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2、附件3、附件4)交所在学院(部门)审核签署意见,于2012年10月26日下午5:00前将材料送交人事处313办公室,联系电话 84616356。联系人:邹老师、张老师。 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体检工作,由学校另行统一安排。新进教师如按照要求使用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已体检的,可不再体检。
人事处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 1.关于我省开展201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doc 2.申请人思想鉴定表.doc 3.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4.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