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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7   作者: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7年春季高等学校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72号)要求,现将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自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30日(每天7:30?23:00),若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并签字;

(二)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五)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六)《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七)《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式一份);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在校期间所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八)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证书使用)。

(九)学校签署的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编外在岗人员还需提交学校为其购买近半年的社会保险清单复印件。

(十)2016530日以后体检并填写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中有关表格经申请人所在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学校人事处职改办。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审核。

 

三、递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510日下午500。申报材料递交至人事处职改办(行政楼218办公室),联系人:刘斌、邹伟,联系电话:84616356

 

四、相关说明

(一)《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可在成大人事处网页下载中心职称评审栏内下载。

(二)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在所属部门(或学科归属部门)进行。

   

            

成都大学人事处

                                         2017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