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川省教师风采”2018年度典型代表展评活动的通知》精神,学校将开展该项工作的推荐选拔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 附件2)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二)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追求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职业道德。坚持“立德树人、以生为本”,以无私的爱关注学生,注重学生品德教育,建立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治学严谨,因材施教,教学态度端正。能主动加强学习,努力提升业务水平,力求在教育教学中取得突破。
(四)爱岗敬业,廉洁从教,讲求奉献。从事教育工作三年以上,能扎根教学一线,兢兢业业,不辞劳苦,默默奉献;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甘于清贫,不求索取,充分展现当代教师的无私奉献精神。
(五)事迹突出感人,群众信服,是教职工公认的学习榜样。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遴选。每单位限报1名。于4月20日下午3点半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新政楼219室: “四川省教师风采”推荐表一式三份(详见附件2),其中一份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先进事迹文字材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推荐单位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cdrsc_szk@cdu.edu.cn。
联系电话:84616355,联系人:胡老师。
附件1:“四川教师风采”优秀教师推荐要求.rar
附件2:“四川教师风采”推荐表 .rar
人事处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