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所: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4〕16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度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设立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相当规模,运行状况良好;
(二)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三)拥有一支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四)具有市场前景好、学术技术水平高的研究开发项目;
(五)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研发经费和必需的生活条件。
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和技术中心,承担国家和省上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进行申报,经学校初审后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三、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一式1份,佐证材料一般不超过20页。本表一律用A4纸填写。
(二)请各申报单位于2014年8月14日16:00前将《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签字盖章后报送人事处(行政楼319室),电子文档发送至1905420582@qq.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陈红、邱露;电话:84616355。)
附件:申请设立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doc
人事处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