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大学2018年中国-东盟艺术学院校聘(人事代理)对外汉语教师岗位招聘规定程序,经个人报名、资格及材料审查、初试、材料原件校验、复试、体检等程序,报请学校审议通过,确定刘启东等3人为我校中国-东盟艺术学院校聘(人事代理)对外汉语教师岗位拟聘人员,现公示如下:
一、拟聘人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刘启东 吴加培 欧曦钰
二、公示期2018年7月23日-2018年7月27日。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成都大学人事处或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反映,联系电话:84616225,84616226。
三、其他
1.公示未通过的,将不再进行递补。
2.本次拟聘人员报到时间为2018年9月1日前,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或未办理报到所需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并应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则不予聘用。
成都大学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