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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09   作者: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川教外事函〔20115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报送的“西部项目人才培养规划”,现就“西部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及名额

按照各学院上报的《西部项目人才培养规划》,请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生物产业学院、美术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旅游文化产业学院、外国语学院、医护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各推荐1名候选人,具有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学校重点学科与特色专业的学院可以推荐2名候选人。

二、报送人员条件

报送人员条件请参照附件1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有关规定。

三、注意事项

1.各相关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按照学科和专业建设急需人才培养规划,统筹推荐,保证推荐质量。

2.候选人经国家留学基金委联合评审录取后,要保证能按期派出。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不超过两年,两年后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对逾期未派出人员,取消其3年之内申报西部项目的资格。

3.2011年增设“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西部项目子项目)。

4.请各学院于2011331日前将《成都大学西部项目出国培训推荐表》(附件6)交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06室),同时请发送电子文档到cdrsc@cdu.edu.cn。逾期不予办理。

5.学校在学院推荐基础上再择优推荐申报。

2011年“西部项目”相关政策、信息等详细情况,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

http://www.csc.edu.cn/Chuguo/4b0f797c94cd4fc681305d84936a7db7.shtml

联系电话:8461635584616376

    附件:1.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2.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3.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4.西部项目申报成组配套方式派出的有关要求

5.“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指南

   (点击此处查看附件1-5.doc)

    6.出国培训推荐表.xls

                               人事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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