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12〕7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2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重点
选拔推荐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高精尖缺”导向,聚焦国家重点发展战略、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高层次人才密集单位要聚焦“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基础科学研究等领域推荐人选。各单位要重点推荐在核心技术开发、关键工程项目、成果转化推广、国际市场竞争等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创新人才。对符合条件的,参与一线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发挥积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优先推荐。
二、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对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三、工作要求及报送材料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时报送。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书面材料与电子材料数据真实一致,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候选人资格。各学院负责核实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中要进一步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综合考虑推荐候选人的论文、获奖、专利、工作经历等因素,杜绝“唯职称、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不搞一刀切。
(二)请单位于2020年3月16日上午11点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行政楼219办公室,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不予受理。报送材料包括:
1. 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2 份(其中1份二级单位签字盖章),由“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生成后打印,请申报人登陆 rsb.appms.cn 下载安装最新版本填写。
2. 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一式 3 份(A 4 纸双面打印单独装订,其中1份二级单位签字盖章),由“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生成后打印,请申报人登陆 rsb.appms.cn 下载安装最新版本填写。参与防疫一线的申报人在填写登记表时,对防疫工作业绩贡献要单独说明。
3.有关附件材料 1 份(装订成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批文或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限国家、省部级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论文、著作(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目录和有个人署名的封面,体现本人水平和贡献的证明材料。
4.《成都大学工作人员廉洁情况鉴定表》一式二份,所在单位党组织鉴定意见并盖章。
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cdrsc_szk@cdu.edu.cn。
联系电话:19113419289
成都大学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0年3月13日
附件:d成都大学工作人员廉洁情况鉴定表.doc (34.0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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