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提高我校青年教师的执教与科研能力,促进青年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更好地胜任教学工作,根据《成都学院新任教师培养办法》和《成都学院(成都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管理办法》,学校将启动2016年新进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2015-2016学年新进专任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培养要求
(一)培养时间:2016年10月-2017年6月
(二)培养方式:
1.导师制培养:由所在院(中心)安排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艺术类学科可适当放宽)的教师作新任教师的导师,全面负责新任教师的业务指导工作。导师制培养采取导师随堂听课和导师跟班指导的方式进行。
2.跟踪考核:跟踪考核采取相关学科专家随堂听课的方式进行。
每位新进专任教师的具体培养方式见附件1。
(三)培养计划
请学院(中心)商定好新进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后,完整填写《成都大学导师制培养计划表》(一式两份,附件2)、《成都大学青年教师跟踪考核审批表》(一式两份,附件3),并于10月21日中午12:00之前将学院(中心)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表格交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219),逾期不再受理。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中心)认真做好新进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学校将于2017年5月-2017年6月考核导师制培养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新进教师执行教学环节的情况。
2. 导师制培养教师在培养期间应填写《青年教师培训研修记录册》(以下简称“记录册”),《记录册》请各学院(中心)于2016年10月19日??10月21日到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219)领取,并分发给导师制培养的教师。《记录册》将于2017年6月作为青年教师考核的依据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陈老师,郭老师,联系电话:84616042
附件:1. 2015-2016学年新进专任教师培养名单及培养方式.xls
2. 成都大学导师制培养计划表.doc
3. 成都大学青年教师跟踪考核审批表.doc
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