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近日,接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四川省优秀教师 教育工作者 先进集体推荐名额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15〕43号),现将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推荐时间: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23日12:00
2. 推荐要求:按照附件文件要求,择优推荐
3. 报送材料:拟推荐人姓名、主要优秀事迹(1500字左右)、学院(部门)推荐意见
4. 注意事项:请将经单位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拟推荐人主要事迹和学院(部门)推荐意见于2015年6月23日(星期二)12:00前,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02)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电话84616355。
附件:(附件打包下载:http://pan.baidu.com/s/1gd4H1nl)
1. 《关于下达四川省优秀教师 教育工作者 先进集体推荐名额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15〕43号)
2. 《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优秀教师 教育工作者 先进集体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68)
人 事 处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