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文件精神,我校将进行“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校内选拔推荐工作,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统筹推荐,保证推荐质量。
一、选派计划
1.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2.留学人员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留学人员需先联系国外留学单位。
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奖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师德失范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在我校工作满一年(到校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级,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此前参加过脱产进修、公派出国的教师,需完成协议规定的满工作量服务年限,方可再次申报。
3.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国家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重点支持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
4.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5.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6.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7.外语水平应达到《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三、选派程序及申请材料报送时间
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附件1),并附个人简历一份,由申请人所在学院(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盖章。
2.推荐学院(部门)于4月14日17:00前将《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交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219室),由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对教师申报资格集中审核。逾期不予办理。
3.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将审核通过的《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报送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4.经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后,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02准备申请材料(勿装订,统一用长尾夹固定)交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B109室),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一提交至相关受理单位。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为2021年5月1日至5月15日。
申请材料及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6日12:00前。
5.上级部门统一组织项目评审,录取结果将于2021年8月底前公布。录取人员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手续办理,并完成学校相关出国(境)手续。
四、需特别注意的问题
1.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 2022年 12月31 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推荐单位应加强对申请人资格审核,避免同单位申请人扎堆申报外方同一单位同一导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外语达标人员,同时对因为工作无法保证顺利派出的人员建议暂缓推荐或不予推荐。
2.各学院(部门)要在推荐时对留学人员国外研修计划提出明确要求,明确留学人员学习任务,按任务目标及上级要求做好派出人员行前教育及跟踪管理测评等相关工作。
五、项目联系人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陈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84616042;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赵老师,联系电话:84616316。
附件1. 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 .doc
2.《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00
3. 2021年西部项目创新项目简章.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