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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三批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4   作者: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现就做好第三批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选聘条件

“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面向省内外,特别是重点从省外柔性引进。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严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二)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在省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担任教授、研究员或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为我省急需紧缺且学术造诣深厚,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三)具有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大课题的研究、开发、实施及推广应用工作等经历;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创新创业、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带领团队开辟本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新的发展方向,能够引领本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保持和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或能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带动作用。

(四)一般为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聘期内,每年原则上能为所聘岗位工作累计不少于3个月。

(五)引进人才特别优秀且为我省发展特需的人才,可适当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限制,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破格引进。

(六)同一申报人每批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天府峨眉计划”入选者在管理期内、“天府高端引智计划”入选者在项目执行期内、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合作专家在站期间,聘期内的“天府学者”特聘专家,不再申报“天府学者”特聘专家。

二、材料报送

(一)书面材料。

1.填写规范、手续完备的《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推荐表》(附件1)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其中1份学院签字盖章,填报注意事项详见《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推荐表填表说明》(附件1.1)。

2.《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设岗引才信息简表》(附件2)2份,请用Excel表格编辑,A4纸单面打印,其中1份学院签字盖章。

3.《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聘任意向书》(附件3)2份,明确聘期内拟聘专家具体职责和目标任务,其中1份学院签字盖章

4.有关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封面盖章及骑缝章)。

1)拟设岗单位科研技术水平、人才条件、资金保障等方面证明材料。

2)拟聘专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复印件。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和效益证明材料。

3)拟聘专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暂缓退休或延长退休年龄的批文复印件。

每位推荐人选的《推荐表》、聘任意向书、附件材料分别单独装订,用标准档案袋妥善包装,并将《推荐表》封面复印粘贴在标准档案袋上。

(二)电子材料

请于2022年3月16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219室),联系电话:84616355,联系人:樊老师,李老师。电子版以“姓名+学院+天府学者申报”命名发送2252365280@qq.com。

三、其他

每个学院(部门)至多推荐一位专家;学校将推荐不超过二位专家至上级单位。其他相关事宜详见《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