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进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1   作者:

各学院(中心):

根据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校新入职教师职业技能培训返岗教研有关工作的通知》(川高师训[2022]9号)及《成都大学2022年新进教师培养(训)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就学校2022年新进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参加2022年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及2022年新进教师入职培训的教师(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可不参加)。

二、培养要求

(一)培养时间:

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为期6个月。

(二)培养方式:

请各学院为每位参训教师配备一位相同或相近专业、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两名新教师),采取“传、帮、带”的方式助力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能力提升,并对所带教师的教育教学提供针对性指导和过程性评价。

(三)培养任务

参训教师在培养期间,围绕以下任务清单,完成培养任务。

(1)完成教学日志:对自己的任教课程做好教学日志记录并提交其中两周以上的教学日志。

(2)上一节公开课:由所在学院组织,新进教师在所在学院上一节公开示范课,要求完整录像,提交教案、录像素材、照片及指导教师详细评价。

(3)撰写一篇教学研究文章:要求贴近学生、贴近课堂,体现教育教学规律,重点呈现对教学过程的独到见解与反思,能够给自己和他人的教学工作提供借鉴。

(4)设计一件微课作品(或一份微课教学设计)。

(5)一次教研活动:参加一次教学设计与教学反思主题教研活动,记录一份完整的教研活动计划、教研活动内容及教研活动图片。

(四)培养计划

请各学院(中心)按照培养任务要求,制订参训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填写《2022年新入职教师返岗教研情况汇总表》(附件1),于9月9日12:00前将学院(中心)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电子版表格发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邮箱:cdrsc_jsjx@ cdu.edu.cn。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中心)高度重视新进教师培养工作,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新进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安排认真负责、符合要求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指导并督促参训年教师完成培养任务。

(二)学校将结合返岗教研要求,于2023年1月对参加2022年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的教师进行返岗教研完成情况考核。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也会采取到校座谈、随堂听课和随机走访等方式对参训教师返岗教研培养过程进行检查和督导。

(三)参训教师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提高自身师德修养和专业理念、教育教学技能,并同步填写《返岗教研综合评价表》(附件2),在进行返岗教研考核时须提交此表。未全部完成培训任务者,入职培训考核为“不合格”。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