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进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川高师训〔2023〕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科研骨干的培养,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校际间学术交流,学校拟推荐4名教师参加“进修学者”培训项目。现就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我校全职在岗专任教师,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具备较强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有独立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四)此前参加过公派进修及出国的教师,需完成协议规定的满工作量服务年限,方可申报;原则上不推荐已取得其他公派资格但尚未派出的教师。
二、推荐名额
根据省师培中心名额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4人。
三、接受专业、导师姓名及研究方向
进修学者主要依托四川师范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华大学、西南民族大学的博士点、硕士点学科专业进行培养,具体接收学校、专业、导师等详见附件。
四、进修期限及学习要求
(一)脱产进修,期限为一学年(2023年9月-2024年6月),参训学员进修期间原则上不得兼任原单位的教学、行政工作。
(二)进修期间管理由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内容包括:(1)集中讲座:师德师风建设、论文写作、科研申报、教育理念、教学素养、文化修养等;(2)网络在线学习:教学素养、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等。
(三)科研能力提升实行导师负责制。在导师指导下,以参加科研、提高研究能力为主。
(四)进修学者应根据选定的研究方向和课题,切实按照培养计划完成预定任务。进修结束后,填写《高等学校进修学者结业考核表》,总结进修成果。进修结束,提交一篇进修专业的符合学校职称评审要求的学术论文。
(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修学者自进修之日算起一年内应完成不低于所在教学单位所聘专业技术岗位的科研任务量,其中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且回校后一个月内应做教师培训讲座至少一次。
五、考核和结业
学习期满,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接收学校和指导教师对进修学者进修期间的学习表现、取得的主要成果和收获等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经考核合格者由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颁发教育厅授权印制的《高等学校进修学者结业合格证书》。
六、报名办法
(一)教师需向所在学院(部门)申请,经同意后填写《四川省高校教师进修学者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和《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一份,见附件),于2023年6月9日下午5:00前报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219室),同时将《四川省高校教师进修学者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drsc_jsjx@cdu.edu.cn。
以上材料逾期、材料不齐、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二)送培名单经学校审核确定后,报送四川省师资培训中心。
(三)四川省师资培训中心于7月3日前在网站主页公布录取名单,并向申请者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管理学:8000元;工学:9000元;艺术学:10000元;医学:9000元(实验费用另收,标准将根据使用实验药品情况,由学员与导师及接收院系联系后确定)。
(二)因接收学校住房紧张,接收单位不提供住宿。
(三)培训费用报销按照学校当年相关规定执行。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陈老师 刘老师;联系电话:84616042
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姚老师 饶老师;联系电话:84760741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