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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优秀青年教师海外名校或名师访学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6   作者:

各部门、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提高我校青年教师科学研究水平与能力,造就一批跻身国内科学研究前沿、在国内学术界具有一定影响、具有产生前沿或重大科学研究成果潜能的拔尖青年教师后备队伍,根据《成都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海外名校或名师访学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成大发〔202113号),学校决定开展2025“优秀青年教师海外名校或名师访学计划”报名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名额

(一)选拔范围: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一线在岗青年教师。

(二)选拔名额:2人;

(三)访学时间6-24个月。

二、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热爱本校、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师德师风,无师德失范记录。

(三)外语要求:请参照《成都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海外名校或名师访学外语合格条件》(附件1)。

(四)具备博士学位,科研及教学水平较高,学术发展潜力大,在本学科方向的同龄人中处于前沿位置的优秀青年教师;艺体类具有硕士学位的优秀青年教师。

(五)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630日)。

(六)原则上应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的纵向科研项目。

(七)拟访学学校全球排名应在300名以内、或拟访学学科在全球排名100名以内、或拟访学的导师为国际著名科学家和学者。

(八)符合上述条件的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入选者,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的青年教师可优先推荐。

(九)此前参加过脱产进修、公派出国的教职工,需完成协议规定的满工作量服务年限,方可再次申报;原则上不推荐已取得其他公派资格但尚未派出的教师。

(十)访学专业与学院(部门)实际需求一致。

三、选拔程序

(一)请有意向申报该项目的教师填写《成都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海外名校或名师访学推荐审批表》(附件2),报学院(部门)审批。

(二)学院(部门)在认真审核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初选,并及时将初选结果和候选人材料进行公示(学院、部门初选结果公示三天)。

(三)各学院(部门)于202411221700前将《成都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海外名校或名师访学推荐审批表》、《成都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海外名校或名师访学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及候选人相关材料报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保障中心A217),同时,请将《成都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海外名校或名师访学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drsc_jsjx@cdu.edu.cn

(四)学校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

(五)学校评审结果公示三天。

四、访学安排

(一)时间安排:优秀青年教师海外名校或名师访学计划获学校批准后,派出截止日期为202591日。

(二)各学院(部门)应积极帮助获选人与海外名校(重点实验室)和海外名师联系,获得外方邀请后报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履行审批手续,邀请函需与申请访学院所保持一致。

(三)获选青年教师应按学校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和完善出境访学手续,并服从学校管理。

五、访学保障

(一)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将根据外方邀请信中的访学期限、访学国别及地区,确定每个获选青年教师的奖学金资助标准。整个访学期间学校资助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访学期间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具体金额标准参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科教〔20196号)(附件4)按月或季度发放。

(二)获选青年教师海外访学期间基本工资、每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照常发放,保留“五险一金”、职业年金,年终绩效奖励由学院统筹安排。

人事处联系人:刘老师、韩老师

联系电话:028-84616042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