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专职辅导员校内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9   作者:


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校内人力资源配置,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专职辅导员队伍,根据《成都大学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辅导员校内选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专职辅导员校内选聘对象为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个人愿意转岗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的专任教师、实验教辅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在编(不含校编)在岗人员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5岁。

二、选聘条件

(一)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自愿从事学生工作,立德树人,甘于奉献,潜心育人,为人师表,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备一定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知识和业务经验,具备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的能力,一般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四)具有较强的纪律意识,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五)在职在岗人员的各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近三年内未受行政和纪律处分

(六)身心健康,能够胜任辅导员的工作任务。

三、选聘计划

本批次计划校内选聘专职辅导员25人。

四、选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自愿填报《成都大学校内选聘辅导员报名审批表》(附件1,提交所在部门(学院)。

(二)所在部门(学院)推荐

各部门(学院)根据报名情况,提出推荐人选,填写《成都大学辅导员校内选聘推荐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并202561317:00前,将附件12签字盖章扫描版(PDF)、附件2电子版(可编辑Excel),通过OA发送学生处付楷处。

(三)资格审查与面试考察

1.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2.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与相关学院等组成面试考察组,对申报人员进行面试考察,并初步确定拟选聘人选。

3.面试包括2分钟自我介绍、3分钟学生工作案例分析、5分钟答评委问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五)学校审议

经学校审核通过的拟聘辅导员人选,由学校配备至相关学院。

五、相关说明

(一)转聘专职辅导员的,按照学校规定享受专职辅导员专项津贴,辅导员职级制聘任管理;

(二)转聘专职辅导员后,可按学校规定申报参评思想政治系列(辅导员)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教职工转聘专职辅导员后,现聘岗位类别和等级保持不变;

(四)为保证辅导员队伍稳定性,转聘专职辅导员后,4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到其他岗位序列


附件:1.成都大学校内选聘辅导员报名审批表

2.成都大学辅导员校内选聘推荐人员情况一览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569日       


(联系方式:学生处思政科曾老师 028-84616553;人事处人事科周老师 028-84616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