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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青骨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6   作者: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202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简称“青骨项目”)指南,现将申报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校内选派规模

本年度名额为5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资助期限

访问学者的留学和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三)留学国别及单位

留学人员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二、资助内容

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按1:1配套比例共同资助。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和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所有费用。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三、申请条件

(一)符合国家留基委《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项目指南》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4114)。

(二)须为学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或实验室骨干,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三)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见附件1

(四)申请人应为我校在岗且到校工作满1年的教职工(到校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91),须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1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11日以后出生)。

(五)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四、选拔办法

(一)访问学者重点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选拔,其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

(二)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进行课题研究与科研合作。

(三)申请人应当按照项目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

1. 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项目指南》中规定的不受理情况(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48);

2. 根据《成都大学公派出国(境)留学管理办法(修订)》(成大发〔202114号)规定的不符合选派的情形(详见成都大学人事处官网:https://rsc.cdu.edu.cn/info/1023/3197.htm)。

五、选派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

1. 申请人员需自行联系确定国外留学单位,或通过学院、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协助联系确定国外留学单位,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2. 申请人员需提前准备申请的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2)。电子版在个人申请填写《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时按规定上传。纸质版按顺序装袋,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行政保障中心A217A)。

(二)个人申请:申请人于9117:00前在网上办事大厅-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的项目栏里找到《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请务必在“进修项目名称”栏选择“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并按提示上传相关材料附件。)逾期将不予办理。

(三)二级单位初审推荐:申请人所在学院(部门)相关负责人于9117:00前在网上办事大厅审核申请人材料和资格并填写详细意见,请务必明确申请人进修期间的任务。逾期将不予办理。

学校网上办事办事大厅申请时间:202691截止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695前(行政保障中心A217A

(四)部门审核和专家评审92日至911,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审核,并组织申请人进行答辩,完成专家评审。确定申请资格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

(五)留基委系统填报: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于2026925日前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2026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4116)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

留基委系统报名申请时间:2026910-925

(六)完成申报:学校将拟派人选的材料于930日前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七)公布结果: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在11月底公布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录取结果。录取人员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手续办理,并完成学校相关出国(境)手续。

六、需特别注意事项

(一)本次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71231日,被录取人员将于此前日期签约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如无特殊情况,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二)各学院(部门)要在推荐时对留学人员国外研修计划提出明确要求,明确留学人员学习任务,按任务目标及上级要求做好派出人员行前教育及跟踪管理测评等相关工作。

(三)留学人员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和实验室等机构。由于时间紧,请各学院高度重视项目对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意义,加强领导和组织,尽快宣传动员、确定申请人,并通知申请人和协助申请人抓紧联系国外留学单位,务必在91前获得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

七、项目咨询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刘老师(13880999812)、韩老师(13609339719

联系电话:028-84616042

   址:行政保障中心A217A


项目详细资讯请查阅国家留学基金网:2026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4109


                                                                                                                  人事处

                                                                                                             202678

一审:刘强

二审:陈星余

三审:孙付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