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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管理制度
关于印发《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确认和转评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大职改〔2011〕26
发布时间:2012-01-06   作者:
 

                         

                               成大职改201126

关于印发《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确认和转评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确认和转评工作暂行办法》已经学校审定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初定确认和转评工作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做好海外留学回国人员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确认和转评工作暂行办法。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

(一)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是指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见习期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考察期满,由人事处和所在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经批准即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需再进行评审。具体规定如下:

1.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取得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第二学士学位获得者,到校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六个月后,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直接认定讲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受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可直接认定为讲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在初定工作中,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所从事的专业与所学的专业相同或相近。若所从事的专业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须按规定的程序报经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国家已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系列应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初定专业技术职务,需递交以下材料

1.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提供《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学历学位证明,呈报表需经所在学院(部门)签署考核意见,报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硕士研究生毕业认定讲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提供《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学历学位证明、任现职以来个人思想和工作总结、公开发表本学科专业论文一篇或出版著作一部。

3.博士研究生毕业认定讲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提供《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学历学位证明、呈报表需经所在学院(部门)签署考核意见,报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批。

二、留学回国人员首次职称认定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职称认定,依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做好海外留学回国人员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川人办〔2002131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一)认定范围、对象

下列公派或自费留学人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相应职称:

1.在国()外经过完整学制的学习并取得博士、硕士学位;

2.在国()外取得某种专业技术资格(不含技能型)或执业资格;

3.在国()外学习期间从事过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并受聘担任相应的学术、技术职务。

(二)职称认定的相关具体规定

1.认定正高级职称,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后期满出站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获得博士学位,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2.认定副高级职称,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后期满出站的;

2)获得博士学位,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的;

3)获得硕士学位,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的。

3.认定中级职称,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的;

2)获得硕士学位,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的。

(三)职称认定须提交的材料

1.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机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本人护照、一寸照片1张;

3.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本人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如学历学位未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可同时申请学历学位认证和职称认定,待确知学历学位认证已获通过后,方可启动职称认定程序);

4.在国(境)外受聘担任学术、技术职务的证明;

5.在国(境)外取得的某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

6.出国(境)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在国(境)内外取得的学术、技术业绩证明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是指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后,其原有专业技术职务与现专业技术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不同,但只要其专业技术性质相同或相近,即可在调入单位试用考核的基础上,报市(校)职改部门对其专业技术职务进行重新认定。

(一)调动工作前后的专业技术岗位相同(或相近)并属同一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不再履行确认手续。

(二)按照分级管理原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确认,由四川省职改办审批;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确认,由成都市职改办审批;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确认,由学校审批。其任职资格时间按原评审委员会通过的时间起计算。

(三)调动人员到校工作六个月后,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办理专业技术职务确认手续。

(四)办理确认手续需提交的材料

1.《企事业单位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2.学历学位证书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4.职称外语合格证

5.职称计算机合格证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

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转评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转评(以下简称转评)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专业属不同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岗位),重新申报评审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转评应在学校试用考核的基础上,按新的岗位及系列规定的标准条件,报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才能取得同级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时间从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变更到国家已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系列,不实行转评,而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合格,才能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从无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的系列转换到有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的系列,转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必须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四)专业技术人员变更工作岗位后,应及时办理转评手续,需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其本专业工作任职年限应达到规定的要求(变更前后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五)转评应按《成都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规范》所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五、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此前相关办法或规定与本办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主题词: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  办法  通知

成都大学人事处                 201216日印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