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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宣传资料
发布时间:2016-04-08   作者:
 

  一、享受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

  2.参保缴费连续不间断满12个月,次月生育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待遇;单位参保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连续不间断缴费未满12个月的,由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垫付其生育保险待遇,待该单位为该职工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2个月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二、申领时限

  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和生育并发症分别在婴儿出生、手术时间、出院时间之日起1年内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逾期未申请按文件规定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三、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计算标准

报销项目

女职工待遇拨付计算公式(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

生育或流产

参保类型

生育津贴(日均缴费工资*产假天数)

生育医疗费(定格报销)

平均缴费工资

享受生育津贴产假计算天数

①满7个月施行剖宫产或流产的3000元;

②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

③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④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

⑤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单位参保

以自然年为准,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日均缴费工资

① 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  的乘以98日;

②妊娠满4个月流产的乘以42日;

③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乘以15日;

④难产的增加15日;

⑤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

个人参保

个体参保人员生产前12个月本人日均缴费工资

计划生育手术

宫内施行放置节育器45元;宫内施行取出节育器46元;药物流产术127元(药流不全施行清宫增加47元);人工流产术85元(施行钳夹增加12元);中孕期引产366元(7个月以上引产增加50元);输精管结扎术150元;输卵管结扎术510元;输精管吻合术370元;输卵管吻合术400元。

生育并发症

申请办理发生的住院医疗按《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办法》相关规定给予报销

  *夫妻双方均参加了生育保险,女方符合享受生育待遇条件的应由女方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如女方不符合享受条件的由男方享受50%的生育医疗补贴。

 

  四、提供资料

报销项目

提供证明材料

填报表格

生育或流产

身份证、准生证(大成都范围内的提供生育通知书)、结婚证、出生证、出院证明、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

*此表在成都市劳动保障网下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计划生育手术

身份证、结婚证、出院证明(病情诊断书)、手术费原始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住院分娩期间发生的并发及合并症

身份证、结婚证、病情证明、、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原件及复印件)、住院费用清单原件

《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

*此表在成都市劳动保障网下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个体参保人员持本人工/农/建银行帐户(原件及复印件、本地卡)。

  *享受男方生育医疗费补贴,若配偶方系大成都范围外的户籍另需提供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异地生育不需在生育前备案,需填报《成都市异地生育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表》(此表在成都市劳动保障网下载)

  *由用人单位垫付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还应提供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职工工资发放表、工资银行流水转账记录或工资发放财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3.用人单位垫付生育保险待遇的账务记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温馨提示

  1.请产后10个月内将相关资料交人事处劳资科,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劳资科,电话84616310

  2.单位参保人员须由单位经办人申请办理。

  3.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cdhrss.gov.cn 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