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面向社会招聘校聘(人事代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聘用方式
本次招聘的岗位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具体岗位及要求见下表。
受聘人事代理人员的个人档案交专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正式受聘期间的工资、福利和校内津贴等待遇参照学校同级别人员的标准执行,“五险一金”按城镇职工标准购买。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最高学位 学科(专业) | 学位 | 其他 |
1 | 中国-东盟艺术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专任教师 | 1 | 音乐学、艺术学、艺术 | 硕士及以上 | 1. 有音乐学或音乐表演学历背景; 2. 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高校或艺术团体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同等条件下,毕业院校为我国单独设置的高等音乐学院者优先。 |
二、应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二)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一定的教学能力。
(三)拟聘人员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入职,并在入职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所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各类行政、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曾在成都大学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的。
在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9月9日9:00至9月12日17:00,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进入http://cduhr.cdu.edu.cn页面,注册成功后,填写“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2019年校聘(人事代理)岗位招聘”栏目下相关信息,并按提示上传相关材料。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名无效,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1. 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支撑材料不齐备影响资格审查的。
2. 填报虚假信息的。
3. 填报的联系方式有误造成无法联系的。
(四)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综合评价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选,进入综合考核人员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大于10:1。
材料校验,应聘者持相关资料原件到成都大学进行材料校验。应聘者对其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填报信息与事实不符、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未提供原件校验的人员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材料校验和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获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成都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将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纪律监督与检查,监督电话:028-84616226。
五、拟聘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并应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则不予聘用。
六、联系方式:
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成都大学人事处:成都市龙泉驿区成洛大道2025号成都大学综合楼D211,联系电话84616587。
成都大学人事处:成都市龙泉驿区成洛大道2025号成都大学行政楼220,联系电话84616225。
成都大学人事处
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