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享受条件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参保缴费连续不间断满12个月,次月生育的。
二、 申领时限
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和生育并发症分别在婴儿出生、手术时间、出院时间之日起90日内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逾期未申请按文件规定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三、 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计算标准
报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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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待遇拨付计算公式(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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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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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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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日均缴费工资*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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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定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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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缴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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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生育津贴产假计算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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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满7个月施行剖宫产或流产的3000元;
② 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
③ 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④ 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
⑤ 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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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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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然年为准,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日均缴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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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90日;
② 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
③ 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乘以14日;
④ 剖宫产增加15日;
⑤ 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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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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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参保人员生产前12个月本人日均缴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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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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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内施行放置节育器45元;宫内施行取出节育器46元;药物流产术127元(药流不全施行清宫增加47元);人工流产术85元(施行钳夹增加12元);中孕期引产366元(7个月以上引产增加50元);输精管结扎术150元;输卵管结扎术510元;输精管吻合术370元;输卵管吻合术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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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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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发生的住院医疗按《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相关规定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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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均参加了生育保险,女方符合享受生育待遇条件的应由女方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如女方不符合享受条件的由男方享受50%的生育医疗补贴。
四、 提供资料
报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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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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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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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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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准生证(大成都范围内的提供生育通知书)、结婚证、出生证、出院证明、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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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
*此表在成都市劳动保障网下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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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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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结婚证、出院证明(病情诊断书)、手术费原始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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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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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宫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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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结婚证、病情证明、、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原件及复印件)、住院费用清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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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
*此表在成都市劳动保障网下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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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汁淤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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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位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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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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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水栓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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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参保人员持本人工/农/建银行帐户(原件及复印件、本地卡)。
*享受男方生育医疗费补贴,若配偶方系大成都范围外的农村户籍另需提供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异地生育不需在生育前备案,需填报《成都市异地生育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表》
(此表在成都市劳动保障网下载)
温馨提示
1、 单位参保人员须由单位经办人申请办理,个体参保人可本人或委托家属代办,代办人需持身份证原件。
2、请参保人员到参保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
3、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cdhrss.gov.cn 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