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活力,规范教职工校外兼职与经商办企业行为,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有序开展,5月14日下午,人事处在行政保障中心A102举办《成都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与经商办企业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专题会议。会议由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人事处处长孙付春主持,各部门、学院负责人参加会议。

人事处从办法的出台背景及目的、校外兼职及经商办企业管理的原则、申请备案流程、监管与违规处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强调了教职工在履行好岗位职责、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申请校外兼职、经商办企业的总体原则,详细说明了校外兼职与经商办企业的申请备案流程,阐述了学校的监督管理机制,同时明确了教职工在校外兼职和经商办企业期间的责任与义务。
此次政策解读会议成效显著,通过政策条文与实际案例结合,帮助教职工明晰边界、强化合规意识,为构建规范有序的校外兼职及经商办企业环境提供了制度指引。下一步,学校将加强政策执行监管,完善服务机制,推动政策落地见效,让广大教职工在利用校外兼职与经商办企业机会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为学校的发展积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