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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进修学者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7   作者: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进修学者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川高师训〔2017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科研骨干的培养,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校际间学术交流,学校拟推荐4名教师参加“进修学者”培训项目。现就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一)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我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在我校工作满两年(到校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91日),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级,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具备较强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有独立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四)此前参加过公派进修及出国的教师,需完成协议规定的满工作量服务年限,方可申报;原则上不推荐已取得其他公派资格但尚未派出的教师。

 

二、接受专业、导师姓名及研究方向

进修学者主要依托四川师范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的博士点、硕士点学科专业进行培养,具体接收学校、专业、导师等详见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主页http://spzx.sicnu.edu.cn/

 

三、进修期限及学习要求

(一)脱产进修,期限为一学年(20179-20186月)。

(二)进修期间管理上由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管理,业务学习上实行导师负责制。进修学者报到后一个月内应和导师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在导师指导下,以参加科研、提高研究能力为主。除参加科研外,图书馆学相关专业需按照省中心统一安排参与四川师范大学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相关部室的管理工作,学前教育专业需按照省中心统一安排参与不低于30天的四川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的教学工作。

(三)进修学者应根据选定的研究方向和课题,切实按照培养计划完成预定任务。进修结束后,填写《高等学校进修学者结业考核表》,总结进修成果。进修结束,学前教育及图书馆学相关专业提交调研报告,其他专业提交一篇进修专业的学术论文。

(四)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修学者自进修之日算起一年内应完成不低于所在教学单位所聘专业技术岗位的科研任务量,其中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且回校后一个月内应做教师培训讲座至少一次。

 

四、考核和结业

学习期满,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接收学校和指导教师对进修学者进修期间的学习表现、从事的主要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果和收获等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经考核合格者由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颁发教育厅授权印制的《高等学校进修学者结业合格证书》。根据有关规定,取得该证书的教师,在省教育厅组织的教师高级职务评审时,学历不达标者可免答辩,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但学历达标者可免答辩。

 

五、报名办法

(一)申请人登录四川省师资培训中心主页(http://spzx.sicnu.edu.cn/),点击“进修学者报名”,查询“导师师资库”,并在“招生文件”栏下载《四川省高校教师进修学者申请表》。

(二)教师需向所在学院(部门)申请,经同意后填写《四川省高校教师进修学者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一份,见附件),于2017522日下午5:00报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219室),同时将《四川省高校教师进修学者申请表》电子文档发送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邮箱:cdrsc_jsjx@cdu.edu.cn

以上材料逾期、材料不齐、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三)送培名单经学校审核确定人员后,报送四川省师资培训中心。

(四)四川省师资培训中心于616日在网站主页公布最终录取名单,并向申请者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文科类专业(图书馆学、学前教育除外):8000元,图书馆学、学前教育专业:10000(理论指导费8000元,实践调研费2000);理科类专业:8000元;体育、工科类专业:9000元;音乐、美术、舞蹈类专业10000元;医药学类专业:9000元(实验费用另收,标准将根据使用实验药品情况,由学员与导师及接收院系联系后确定)。

(二)住宿费:四川师范大学:6800/(成龙校区雅怀苑宾馆);成都中医药大学:4100/年(温江校区留学生宿舍)

(三)培训费用报销按照学校当年相关规定执行。

 

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郭静姝;联系电话:84616042

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张冉;联系电话:84760741

 

附件: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doc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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