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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成都大学关于2017年非高教系列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7   作者: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7年非高教系列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按照省、市职改部门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文件精神和《成都大学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成大办〔201622号)执行。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计算到20171231日止。

(二)科研成果统计时限截止到学科组评议会之前。

二、申报材料

(一)《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三)《成都大学申报评审非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一律用A3纸打印1张;

(四)《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

(五)《成都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科研成果审核表》。人事处收齐后交科技处审核;

(六)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七)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和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符合免试条件者应提交《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降低等级)证明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任现职以来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工作总结;

(九)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十)科研成果材料集一套。提供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科研和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著作、教材及其它科研成果。申报材料中系合作(著)的论文、著作、教材及其它科研成果所承担部分或所起作用不清楚的,须由合作(著)者或项目负责人出具申报人员所承担部分、所起作用的书面原件证明。

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均应提供原件审核。

四、相关说明

(一)非高教系列高级、中级职称申报,按照所属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推荐送审。国家已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系列应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 2017年非高教系列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学校将限额推荐。

(三)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评审要求按照上级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等上级部门文件规定执行。对未按时缴纳评审费的申报人员将不予推荐。

五、材料报送要求

1、截止时间:201752517:00点。

2、报送地点:行政楼218办公室。

3、审核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成都大学申报评审非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电子版发送至cdrsczgb@cdu.edu.cn ,邮件标题以:学院(部门)+姓名+申报职称名命名,如“×××学院 张三 高级工程师

4联系人:刘斌、邹伟,电话:84616356 

 


    附件: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3.申报评审非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doc

   4.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doc

   5.成都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科研成果审核表.xls

6.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降低等级)证明表.doc

7.科研成果材料集封面、目录(样表).doc

8.成都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教学工作情况审核表.doc

 

 

              2017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