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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如何做好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公司法教学为例
发布时间:2015-07-02   作者:
 

主讲人:李平

 

  间:2015739:00-11:00

 

  点:第二教学楼2221教室

 

  办:人事处

 

主讲人简介:

李平,男,博士,四川大学二级教授,经济法专业、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经济法学科带头人。研究领域:经济法(竞争法)、商法(公司法),法学教育。

 

现为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四川省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国家法官学院四川分院兼职教授,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在《中国法学》、《法学评论》、《探索与争鸣》、《社会科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八十余篇,多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国高校文科学报》转载,主编《商法学原理》、《经济法教程》等教材,出版《法学延伸的两个向度》、《商法基础理论问题研究》  ,主持《债的保障机制研究》、《垄断调控论》等省部级项目,主持国家级精品课程《商法学》建设项目。

 

作为主持人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四川省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宝钢教育基金全国优秀教师,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