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教党〔2013〕9号),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开展“高校辅导员访问学者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4〕42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积极推荐辅导员骨干(含副书记)报名申请访学研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
(二)到我校工作满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级;原则上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范;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三)具有扎实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基础,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域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近3年在CSSCI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思想政治教育类论文1篇及以上,或主持过省级以上思想政治教育类研究课题,或出版过高水平专著,并有突出的工作业绩或获得过省级以上优秀辅导员等荣誉称号;
(四)此前参加过脱产进修、公派出国的教师,需完成协议规定的满工作量服务年限,方可再次申报。原则上不推荐已取得其他公派资格但尚未派出的教师。
二、访学期限
访学期限一般为3-6个月,根据需要可适当延长。
三、推荐名额
我校原则上推荐1名辅导员(含副书记)提交访学研修申请。
四、实施流程
(一)接受单位
2015年高校辅导员访问学者计划接受单位为部分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及有关高校,具体接受数量和联系方式详见《2015年高校辅导员访问学者计划接受单位名单》(附件1)。
(二)申报程序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附件2)、《高等学校辅导员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3),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和相关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2015年7月6日中午12:00前报送学生处思想政治教育科(第六教学楼6209办公室)。材料不齐、逾期均不予受理。
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按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及学校相关要求办理推荐手续。
五、其他培训相关事宜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开展 “高校辅导员访问学者计划”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附件4)。
学生处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4616553
人事处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84616355
附件:1. 2015年高校辅导员访问学者计划接受单位名单.doc
2. 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doc
3. 高等学校辅导员访问学者推荐表.doc
4.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实施2015年高校辅导员访问学者计划的通知》的通知.rar
人事处
学生处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