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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2年享受成都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8   作者: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2年推荐选拔有突出贡献人才享受成都市政府特殊津贴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12105号),现将我校开展2012年享受成都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为成都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在岗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等。

二、选拔条件

须具备《关于推荐选拔有突出贡献的人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的管理办法》第四条(附件3)条件之一,方可申报推荐。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推荐选拔工作同本单位的人才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认真负责地做好推荐工作,做到好中选优,确保质量,宁缺勿滥,把真正具备条件、科技含量高的优秀人才,特别是勇于自主创新和长期在一线工作的优秀中青年人才推荐出来。推荐单位在推荐工作中要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并注意听取同行专家和群众的意见。推荐单位对推荐人选要认真审查材料及依据的真实性、科学性、准确性。凡本单位推荐候选人2人及以上,需对人员业绩贡献大小进行排序,并签署明确意见。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推荐单位于201210121700前将下列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9室):

1.《专家情况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所在单位意见栏由各单位签署,需明确材料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等意见。

2本人相应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著作的封面或扉页、职称(技术等级)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学术技术水平、经济效益证明等业绩贡献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 被推荐者业绩综合材料(800字以上)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4.推荐市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的电子材料(附件4)。

5.2012年推荐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报送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报送时间逾期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红;联系电话:84616355

    电子邮箱:1905420582@qq.com

附件:

 1.专家情况登记表.doc

   2.特殊津贴人选推荐一览表.doc

 3.关于推荐选拔有突出贡献的人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的管理办法.doc

4. 推荐市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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