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下发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专家信息采集建设全省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库的通知》精神,学校现组组开展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专家信息采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人才信息范围
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广播电视、出版发行、文学艺术、文博图与传统文化传承、文化经营管理等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从事相关工作的下列人员信息:
1.在上述专业领域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离退休人员需备注),或取得博士学位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在40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重要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如:
①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主创人员);
②长江韬奋奖获得者,全国百佳新闻工作者,中国新闻奖,四川新闻奖一等奖及以上(主创人员);
③全国百佳电视艺术工作者,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电视“金鹰奖”,中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
④中国出版政府奖,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全省出版行业领军人才;
⑤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主创人员),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群星奖、动漫奖);
⑥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徐悲鸿美术奖,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戏剧奖,中国电影金鸡奖,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美术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杂技金菊奖;
⑦其他省部级及以上重要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
3.担任上述领域省级以上社会团体重要职务:①国家级人文社科一级学科的学会、研究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省级人
文社科一级学科的学会、研究会副职以上职务;②国家级文艺家协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省级文艺家协会副职以上职务等; ③相关领域其他重要社会兼职。
二、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填报《四川省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表》(见附件),于2018年9月9日下午3点前将《采集表》电子版发送至491615029@qq.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9月10日上午9点报送至行政楼219室。
附件:四川省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表.rar
人事处
201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