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学校新任教师培养办法和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管理办法,结合四川省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高校新入职教师职业技能培训返岗教研有关工作的通知》(川高师训[2018]9号)的相关要求,现就学校2018年新进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2017-2018学年新进专任教师及参加2018年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的教师,各单位具体参培教师名单及培养方式(见附件),注:所有附件通过OA系统发送,请注意查收。
二、培养要求
(一)培养时间: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为期6个月。
(二)培养方式:
1.导师制培养:由所在学院(中心)为每位参训教师配备一位相同或相近专业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两名新教师),全面负责新任教师的业务指导工作。导师制培养采取“传、帮、带”的方式助力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能力提升,并对所带教师的教育教学提供针对性指导和过程性评价。
2.跟踪考核:由所在学院(中心)以相关学科专家随堂听课的方式,对新进专任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跟踪考核与指导。
每位新进专任教师的具体培养方式见《2017-2018学年新进专任教师培养情况汇总表》。
(三)培养任务
1.导师制培养任务:按学校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要求,新任教师应根据学院工作需要及要求,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专业发展计划制定、拟承担课程教学准备、试讲及教学技能提升、实践性教学及学习、科研等任务,填写青年老师培训研修记录册,接受学院和学校的相应任务考核。其中参加2018年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的教师,还应按省教育厅统一要求完成线上学习及返岗教研相应培训任务。
线上学习时间为2018年9月至11月(11月30日截止),包括教师职业道德、科研能力培养提升以及信息化教学能力运用等内容,完成学时不少于25学时。参训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线上学习任务,培训结束提交学习体会并参加在线考试。
返岗教研时间为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参训教师应结合学校学校导师制培养相应要求,完成下列七项教研任务,接受返岗教研考核。
(1)完成教学日志:导师制培养期间,每个参训教师对自己的任教课程做好教学日志记录并提交其中两周以上的教学日志。
(2)上一节公开课:在导师制培养期间,必须跟导师随堂听课,进行试讲上课,导师跟班指导,并就新任教师的组织教学、教学方法、板书设计、语言表达等教学环节提出意见和建议。青年教师应虚心学习导师和其他教师的工作作风、教学经验、教学方法等,不断探索高效的教学策略和模式。参训教师在所在学院上一节公开示范课,要求完整录像,提交教案、录像素材、照片及指导教师详细评价。
(3)助课:青年教师应参与导师所任课班级学生的答疑、辅导、批改作业或指导实验、实习等教学工作,履行教师职责,在实践中增长才干。
(4)撰写一篇教学研究文章:要求贴近学生、贴近课堂,体现教育教学规律,重点呈现对教学过程的独到见解与反思,能够给自己和他人的教学工作提供借鉴。
(5)组织一次教研活动:联系本学院教研室或学科负责人,组织一次主题教研活动,要求提交一份完整的教研活动计划、教研活动内容及教研活动图片。
(6)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指导1-2个本单位学生小组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交指导记录、活动照片。
(7)设计一件微课作品。
2.跟踪考核培养任务:按学校相应要求,年龄在35岁以上或具有副高级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新任教师,应根据学院工作需要及要求,制定和提升自我专业发展规划,通过试讲验收并接受教学质量跟踪考核。
(四)培养计划
请学院(中心)按导师制培养或跟踪考核培养要求,制订新进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完整填写《成都大学导师制培养计划表》(一式两份,附件1)、《成都大学青年教师跟踪考核审批表》(一式两份,附件2),并完善《2017-2018学年新进专任教师培养情况汇总表》,于9月14日12:00之前将学院(中心)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表格交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21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2648816@qq.com。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中心)高度重视新进教师培养工作,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新进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和导师制、跟踪制培养的组织工作;安排认真负责的教师担任导师,指导并督促青年教师完成导师制培养的相应任务。学校将于2019年3月考核导师制培养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新进教师执行教学环节的情况,并结合返岗教研要求对参加2018年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的教师进行返岗教研完成情况的考核。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也会采取到校座谈、随堂听课和随机走访等方式对参训教师返岗教研培养过程进行检查和督导。
(二)导师制培养、跟踪考核是学校新进教师培训的一项内容,新进教师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提高自身师德修养和专业理念、教育教学技能。未全部完成学校新进教师培养(含应参加线上学习、返岗教研任务)者,入职培训考核为“不及格”。
(三)按照导师制培养教师在培养期间应填写《青年教师培训研修记录册》(以下简称“记录册”),其中参加返岗教研的老师还需同步填写《返岗教研综合评价表》(附件3)。记录册及返岗教研综合评价表要求在进行导师制培养(返岗教研)考核时提交。《记录册》请各学院(中心)于2018年9月18日至9月20日到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219办公室)领取。
附件:1.2017-2018学年新进专任教师培养情况汇总表
2.成都大学导师制培养计划表
3.成都大学青年教师跟踪考核审批表
4.返岗教研综合评价表
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