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科研成果学术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3   作者:
 

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2016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2016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科研成果学术鉴定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送审流程

(一)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于2016661700前,向学校职改办提交两篇(本)任现职以来、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或出版发行的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独撰的代表本人本专业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等教学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须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及封底)。

提交科研成果学术鉴定材料时须同时提供相应检索报告,需要检索的信息如下:

1.论文:期刊名称、年卷期页、论文题目,作者,作者所属单位等信息。

2.专著:专著名称、书号、作者、出版时间、出版社等信息。

检索报告出具机构:国家一级科技查新单位或教育部科技查新单位。

 

(二)职改办统一将材料收齐,按照学科分类,送交相关高校同行专家进行学术鉴定。

 

(三)鉴定完毕,由职改办分类汇总专家鉴定意见,提交学校职称评审机构审核。

 

二、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提供的科研成果必须是在本学科领域内的合法正式出版物上公开发表或经合法出版单位正式出版的。中国国内出版物必须有国内统一刊号(CN)和国际标准刊号(ISSN)或者统一书号,国外出版物必须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其中发表论文的刊物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www.gapp.gov.cn?办事服务?便民查询?新闻出版机构查询)上能够查到刊号。

申报人不得提交被新闻出版部门取缔和公布(认定)的非法期(报)刊和国内非正式出版物上的材料,否则不予送审,并取消当年职称晋升资格。

 

(二)申报人提供的科研成果必须与所申报学科和本人专业一致。

 

(三)申报人提供的科研成果不能是用稿通知、文章清样等未正式见刊的材料。

 

(四)同行专家鉴定意见仅限当年有效。参加过各级评审组织评审(或推荐)未通过的人员,再次申报需重新按程序进行鉴定。

 

(五)送审鉴定材料装订方式:两篇(本)鉴定材料的复印件加上材料封面(见附件1)后装订成一本,每人提交两本材料。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将填好的科研成果学术鉴定材料目录(见附件2)电子文档发送到职改办邮箱:cdrsczgb@cdu.edu.cn。邮件名格式:送审目录(部门 姓名 申报级别),例如:送审目录(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张三 正高)。

 

提交鉴定材料地点:人事处职改办(行政楼218办公室)。联系电话:84616356

 

附件:1.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科研成果鉴定材料(封面).doc

       2.科研成果学术鉴定材料目录.doc

 

 

 

           人

            2016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