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通过2015年职称评审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于2016年6月3日之前,到人事处职改办(行政楼218办公室)领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领取证书时,职改办将代收证书工本费8元。
职改办联系电话:84616356。
人 事 处
2016年5月23日